我院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14 发布: 点击:477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为了更好地鼓励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素质,适应国家海洋战略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中地大京发〔2023〕72号),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吴怀春
副组长:由雪莲 张 艳
成 员:李 琦 林畅松 丁 旋 姜正龙 刘 豪 罗锡明 高 亮
2、监督小组
组 长:董铁柱
成 员:辛仁臣 何绍森 吴柘锟 边佳琪 刘梦泽
3、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 琦
成 员:丁 旋 姜正龙 刘 豪 罗锡明
二、时间安排
9月14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9月15日下午5点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
9月16日-18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排序。
学院将在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推荐办法
1、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③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2)学业成绩要求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8及以上,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最多允许大一必修课程1门次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同学。
(3)外语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3、推荐标准:以在校期间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主,结合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科技创新、发表文章及答辩等情况综合排名确定。
4、鼓励加分:对学生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科技创新、发表文章等给予一定鼓励加分,其分值纳入综合得分计算,分值占总成绩的23%,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77%。(学分绩点总分为4,鼓励加分总分为1.13)
(1)社会活动: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最高加0.03个积点分;(参加志愿服务有证书0.015,社会实践获奖0.015)
(2)竞赛获奖:参加与学术有关的校级以上各类比赛(包括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视获奖情况,最高加0.2个积点分;(校级三等奖0.02,校级二等奖0.04,校级一等奖0.06,市级优秀奖0.06,市级三等奖0.08,市级二等奖0.1,市级一等奖0.12,国家级优秀奖0.12,国家级三等奖0.14,国家级二等奖0.16,国家级一等奖0.18,特等奖0.2)
(3)评优获奖:被评为校级以上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最高加0.15个积点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0.08,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0.15)
(4)科技创新: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专利或国家级奖项,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保研要求,可直接保送推荐;参加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导师项目除外),视获奖情况,最高增加0.05个积点分;(校级优秀负责人0.05,校级优秀组员0.03,校极通过负责人0.03,校级通过组员0.01)
(5)发表文章: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检索专业论文一篇,每篇最高增加0.5个积点分(学校科技处指定的A类SCI论文每篇增加0.5,B类SCI论文每篇增加0.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EI收录或检索,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最高增加0.2个积点分。
(6)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包括正式刊出或者在线发表两种类型。未公开发表但已经取得录用通知(必须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和版面费缴纳材料)的,参照“发表说文章(5)”的加分规则,但分值减半。
(7)同一成果奖项,每项只取最高分数,不进行累计加分。同学科竞赛获奖只取最高分数,不进行累计加分(如,全国大学生英语写作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未被列入加分项目,但对学院、学校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可视情况进行特例研究。
5、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学工组、教学秘书负责申请者资格及加分材料的进行初步认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会由学院成立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最终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成果相同并存在疑异,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2)学院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推荐指标确定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
(3)对免试研究生推荐过程和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鼓励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对硕士生导师数量较少的专业和学科,可以由其它专业的导师指导,本专业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作为副导师。
四、监督管理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和监督组的监督,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学院推免小组负责解释、处理推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议。